《流浪漢》
文 : 李惕 阿天是街頭流浪漢,從小就是小兒麻痺患者,兩手柱著鐵拐杖。我唸書時,只要有錢就會呼朋引伴到塔城街,喝啤酒、黑白切、吃牛肉麵。我幾乎每次去都會看到阿天,伸手跟客人要香煙,或者是拿一個塑膠袋,要求你分些菜給他。沒有經過我們同意,拿起啤酒瓶,張大嘴“吹喇叭“(乾瓶)。他喝過的酒,我們當然不敢喝,他滿足的拿著啤酒瓶,分來的麵菜,回到城市角落大快朵頤。 這裡的人幾乎都認識阿天,他長得並不難看,身材瘦小,年紀40歲上下。有一晚,我和朋友喝酒侃大山,正好阿天經經過,我們隔壁桌坐著兩個中年女子,看他們的樣子就知道是在風塵中討生活的女人。他們看到阿天熱情的打招呼,邀請阿天跟他們同桌,阿天和他們一起喝酒聊天。 兩女親熱喊阿天老公,他們談話內容可以知道,嫖客和妓女的關係。兩女在大庭廣眾場合,親熱地老公長老公短,肆無忌憚打情罵俏。我和朋友小柯主動和他們打招呼,冒昧的問他們可以聊一聊嗎?!我覺得他們談話內容很有趣,一起啉燒酒“開講”(聊天)。 其實我對阿天這個人很有興趣! 他們三人酒能喝,很健談。兩女在阿公店上班,阿天是他們的恩客。阿天是流浪漢,三餐都要靠人救濟,怎麼有能力到阿公店消費?“毋通看貓無點”(不要瞧不起人),阿天曾經中過愛國獎券幾萬塊獎金,有錢就騷包,每天到茶室捧場,兩個月不到,獎金床頭金盡。 過路財神,打回流浪漢原形! 阿天四處為家,居無定所,橋下、地下道、公園、停車場、住家頂樓、未蓋好大樓、騎樓.....等等場所,都是他睡覺的地方。他是小兒麻痺患者,身體殘障工作不好找,打零工少有人要,只有在夜市、麵攤幫忙洗碗,換得一餐溫飽。沒有工作,只能乞討食物,吃人剩下的食物果腹。阿天說我們是好人,跟我們索討食物(要酒喝),我們都不會為難他。有些壞心人,會在菜裡面吐口水,酒裡面加調味品,惡整他們。 阿天衣著整齊,和一般蓬頭垢面,全身髒兮兮流浪漢不同。阿天愛乾凈,每天固定到一間宮廟,洗澡梳理,順便洗衣服;換洗衣物寄放在宮廟。其他流浪漢,不像他這麼好運氣,只能晚上(半夜)偷偷摸摸,到公園盥洗,簡單擦拭身體。也有一些流浪漢長年不洗澡,衣服不換洗,全身發出惡臭味道。 阿天讀過兩天書,有時候在宮廟幫香客解籤詩,瞎貓碰上死耗子,說中香客的心事,包一個小紅包給他。甜甜說阿天算命很準,我請他幫我看手相,算了半天,只能說江湖術士一招半式闖江湖,準不準看個人,我是覺得不準。算命一百元,他直說貪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