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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們稱呼我外省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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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 王建煊 我1938年出生在安徽省合肥市,十歲來臺灣,今年八十五歲,吃臺灣米,喝臺灣水七十五年,是有人說的「外省豬」。我出生在很貧困的家庭,父母皆因家貧,繳不起學費,都未唸過小學,母親不識字。父親在軍中擔任文職上尉軍官,因為沒有學歷,上尉進,上尉出,在軍中擔任了三十多年軍職上尉,雖甚沒落,但卻將我們三個孩子拉拔成人。 我們家最窮的時候,沒米下鍋,向鄰居借一點米,用手帕包回來熬稀飯。母親因為沒有營養,二十九歲時就無女性月經,不是生病,給她吃幾塊肥肉就行了。我生下來時,骨瘦如柴,大家戲稱生下個小老頭。我曾親眼看到母親生病,在床上痛得打滾哀哀叫,卻不能去看醫生,因為看一次醫生,我們家可能一個星期沒飯吃。這樣苦日子直到我成功大學畢業,考上海關特考進入海關工作,薪水交給母親,母親夜盡天明了,我們家也夜盡天明了。臺灣早年國民所得不及一百美元,現已超三萬美元,臺灣人民早已夜盡天明了。我最近寫了一本書《夜盡天明》,大家有興趣可找來看看指教! 後來我考取政大財政研究所,從此走上財政之路,最後蒙行政院郝柏村院長提拔擔任財政部長。財政為庶政之母,我在財政部幾乎是日夜工作,部長任期內我做了許多財稅改革,健全財政的革新工作,每天心心念念的就是國家人民。我的工作績效大家有目共睹,後來我獲得國外媒體評選為「亞洲最佳財政部長」,並在當時臺北的來來大飯店隆重頒獎。亞洲國家甚多,臺灣的中華民國也只有兩千三百萬人民,算是小小國家,為何能勝過日本等國家,奪得亞洲最佳財政部長獎呢?我無意吹噓自己,但我愛臺灣,確實努力拚命工作,應該也是有目共睹的,我這隻外省豬,應該對得起臺灣吧! 後來為了土地增值稅按實際售價課稅,妨礙了大地主等的既得利益,進而不為黑金政治的總統所容而下臺。但人民眼睛是雪亮的,大家紛紛支持,小老百姓不斷送花到財政部來給我打氣,花籃滿了部長室及走廊。有天下班我走出部長室,記者拍了一張相片,登在媒體上,標題是:部長走在花園裡!我很喜歡。因為我做事認真努力有業績,大家有目共睹,而且我和妻子蘇老師從事愛心慈善工作的捐款超過新臺幣一億元,其中90%用在臺灣,你能說我這隻外省豬不愛臺灣嗎?我現在無論走到那裡,經常有人對我豎大拇指稱讚,我像走在花園裡一樣的喜樂。所以最近我又寫了一本書《走在花園裡》,請大家多多指教。我更希望大家努力奉獻臺灣,以致你也能夠有經常走在花園裡的喜樂。 我這隻外省豬,經常喜

時代悲劇--張立義與張家淇的真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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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立義先生 2019年6月12號,當年黑貓中隊的張立義先生因心臟病辭世,享年91歲。 隨著張立義先生的過世,我認為這是我接觸過最具戱劇張力的真實故事 ,也落幕了 。 這段當年牽涉了兩岸對峙 、美中冷戰 、美國CIA與蔣經國先生的密約、中華民國空軍那永遠該被紀念的35中隊、還有那段世間極美也最揪心的愛情,真是橫跨超過半個世紀史詩般的故事。 在大時代中的小人物卻活出了不平凡的一生。   黑貓中隊已有很多的訪問、報導以及紀錄片的拍攝。相信對很多人來說是不陌生的。而我,也曾在我訪問過這麼多人物中,留下了一段美麗的緣份。 張立義與張家淇 我大概是2011左右,讀到了由張立義先生自述、鐵夫先生執筆的『衣冠塚外的我 —不是英雄是倖存者—』,當時就感動莫名,覺得這個大時代的故事太感人了,就決定在我的廣播節目『天涯共此時』中,向聽眾敘述這段故事。 20年的廣播我幾乎沒留下什麼手稿,不知為什麼? 當年為這節目所準備的手稿、選播的歌曲我至今還保存著,由於當時並沒有訪問當事人,純就我讀這本書的感覺和聽眾分享,兩個小時中我娓娓訴說著這段故事的始末………   張立義先生1965年1月10號駕駛U2飛機在內蒙古被飛彈擊中,他彈跳後在七萬呎的高空大概翻滾了六萬呎,降落傘才在一萬呎高空打開,降落在冰天雪地的沙漠。   張立義先生被俘且中共對外封鎖消息,台灣方面也只能給他做了一個衣冠塚。 張立義開始了在中國大陸18年的歲月。 前五年是被監管的歲月,雖然行動不自由,但也因此避掉了最腥風血雨的文化大革命。 張立義全家福照   之後近十年時間他插隊、落戶、下放、勞改、進入工廠,但卻因此回到家鄉,與闊別了近27年的母親重逢、陪伴並送終,之後三年進入南京航空學院當工程師。 中美建交後,他的俘虜生涯有巨大變化,他和另一被俘袍澤葉常棣先生被通知,可以被釋放返回台灣探親,但如何返台?怎麼交接俘虜卻完全不知!   對張立義先生而言,這是不可思議的一件事,當年七萬呎高空的劫後餘生,18 年來雖日夜思念妻子及三個子女,不敢奢望會有再見面的一日?但一到了香港才知陷在一個完全不知的未來?? 他們倆人不願意再回去大陸,台灣方面卻因為恐共,想到這兩位被俘了18 ~20年的人,早不知被共產黨洗腦成什麼樣的恐怖紅色共黨了?   堅持不讓他們回台!(他們的同胞不斷的替他們提出申請返台都沒有回音)? 沒有護照、沒有國籍的他們真不知下一

一個意想不到的離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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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談的這個案件,是我一開始完全沒辦法想像的離婚理由。 先生來找我委任案件時,只帶來太太的委任律師所撰寫的離婚起訴狀,我很快就看完了內容,起訴的事實理由幾乎像是在講故事,長達幾頁的內容完全沒有提到那些具體的諸如通姦、虐待………………或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之事實,只提到先生不大做家事、雙方對事情很多觀念看法南轅北轍、先生心情不好時會不大愛說話……….這些不會被法院認可的離婚事由。我看完後告訴先生,這個案子不會敗,你太太狀子裡提的事由說服不了法官判你們離婚,更何況你太太還得舉出這些他所謂離婚理由的證明,當下我甚至還告訴先生可以不用委任我打這個官司,既然對方顯無勝訴之望(我是這麼認為),自己去開庭就可以,倒不一定要花律師費請律師代理訴訟。 先生告訴我,他從來沒上過法院,當然不熟稔訴訟的進行跟程序,不管如何他還是希望我能幫他。於是,我就接下了這個案子。我接著問他,你太太似乎想盡辦法要跟你離婚,看起來似乎不愛你了,那你有沒有想過就這樣成全她,乾脆離掉就算了。 他說:「我不敢保證確實有好好經營過這段十幾年婚姻,但是我敢說我一直愛著她,對於她為什麼提起離婚的請求,我實在想不透為什麼他要這麼做,他一定有什麼事瞞著我,或許有不得已的原因。」 我接著問:「那你沒問她嗎?你可以跟她談談吧?」 接下來他竟然哭了起來,連話都因為哽咽而講不大下去:「約一個月前我和我太太為了我去幫朋友搬家而忘記了約好跟她吃飯的事起了爭執,吵完架的隔天我回到家發現鑰匙櫃內有一張紙條,是她留的,寫著她再也忍受不了我,需要一些時間一個人想想,同時也要我不要擔心;我發現她只帶走一些簡單的行李,人就失去消息了,像被蒸發了似的,我試著不斷地打她的手機,永遠都是回應已經停話,也聯繫她的同事,還有她唯一個在美國加州的哥哥,任何可以找到她的方式我都試了,沒有人知道她的下落,從離家那一天起,她連公司也都沒去了,她的哥哥、朋友、同事、同學知道了狀況以後跟我一樣急,也加入了找人的行列。就在快心灰意冷時,我決定去報警請求警方協尋失蹤人口,沒想到在報警前就收到她委任律師寄來的離婚訴狀,我還打電話到她的律師那詢問那位律師,問他有沒有見到我太太本人?我太太長什麼樣?是何時去委任的案件的?那位律師告訴我是在收到狀子前一個星期接見我太太,必且說核對過身份證確實是本人無誤;我接著問他我太太是為了什麼理由要告我離婚,他只淡淡的說:『理由就是訴

父親的婚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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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九歲以前,我ㄧ直認定自己生長於幸福美滿的小康家庭,擁有愛子女但略顯嚴肅的父親,溫厚慈藹的母親。他們相敬如賓,相濡以沫,從沒有在子女面前發生爭執,對一兒四女永遠是溫柔告誡,絕不惡語相向,更不會打罵,我們沉浸在愛的環境中,還真是兄友妹恭 。 1959年(民國48年)台灣中部發生八七水災,ㄧ夕之間,我們沒有了家。印象深刻的是,八月六日下了一整晚的雨,清晨,和我同睡一張床的東妹搖醒了我,要求我陪她上廁所,睡眼惺忪不情不願的坐起來準備下床,猛的發現我們睡的竹床已變成竹筏在水中漂盪,正不知所措,聽到媽媽從隔壁房間傳來焦急的呼喚,要我及東妹想方設法站到客廳的餐桌上 當我和東妹在桌上緊緊相擁,又傳來媽媽奮力開門的呼叫聲,緊要關頭,鄰居吳叔叔已在客廳外用力踹開門,涉水而進再用力推開媽媽的臥房門,然後抱著么妹牽著我們,緩緩的步出客廳。吳叔叔將我們安置到他新建的房子裡,所有的小蘿蔔頭都坐在餐桌上瑟瑟發抖。幾個小時後,我們家的房子塌了,我們失去了家園。 吳叔叔前一天才喬遷宴客,家裡存有殘羹剩菜,那天,我們沒餓著。傍晚,在細雨中,媽媽抱著9個月的么妹,十歲的哥哥抱著3歲的秋妹,而我和6歲的東妹手牽著手,走了一個多小時的路,到吳叔叔市區商店的二樓落腳。 那是一段慘淡的歲月,爸爸在金門作戰指揮中心,他自己都焦頭爛額了,根本無暇顧及無家可歸的我們,有著心臟病高血壓的媽媽心力交瘁的張羅我們的吃住,還要排除萬難重建家園,當她奔波市政府各處室或坍塌的舊家時,手中有著一大疊的文件要填寫,就只能將小妹綁在我瘦弱的身上,我只能乖乖的亦步亦趨的跟著,而唯一的「男丁哥哥」銜命在「家」陪伴兩個妹妹。 好不容易,金門的戰事緩和了,爸爸得到長官批准回台探親。或許是媽媽積累了太多的疲累,在重建家園的過程中遇到太多困難,深覺孤力無援,對爸爸說話的口氣不再溫柔,難免夾著幾許怨氣,而保家衛國的爸爸也有幾許委屈,他們竟然因意見分歧產生了口角,第一次看到他們唇槍舌戰,嚇呆的我們大氣都不敢哼,五個小蘿蔔頭張口結舌,噤若寒蟬的互望。 「好啦!隨你吧!你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反正我又不是你的原配!」媽媽有意結束爭執,氣餒的說了這幾句話。他們的口角算是平息了,卻留給9歲似懂非懂的我ㄧ個百思不解的謎團。 從此生活恢復平靜,倒也是西線無戰事,但我的疑惑並沒有解決,時不時的在腦中打問號,尤其是進入初高中階段,了解了「原配」這個名詞。 大一時

香港廉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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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廉政公署 1960年代至1970年代,香港人口快速增加,香港經濟發展迅速。面對這些轉變,港英政府既要專注維持社會秩序,同時亦積極為香港市民提供住屋及其他基本公共服務。但是,香港社會的資源因為人口不斷膨脹而未能夠趕及實際需求,從而助長了貪污的歪風。為了維持生計及儘早獲取公共服務,普羅大眾均被習慣賄賂作為途徑,並且成為他們生活的一部分,比較具體的例子包括消防人員先收錢才開水喉滅火、救護人員先索取「茶錢」才接送病人到醫院、病人在醫院內要給工人打賞,才可以獲得合理的服侍,此外,一般公共服務,例如輪候公營房屋和申請入讀官立學校等,也得要賄賂負責的公職及相關人員。其中以皇家香港警務處的貪污情況最為嚴重,這支被形容為「世上用錢所能買到的最佳部隊」在六七暴動中立功,獲得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在1969年授予皇家名銜,但是不少接受賄賂的警務人員均濫用自身的權力,貪斂得來大筆財富,而且包庇各種非法罪行,嚴重威脅香港治安,令到香港市民苦不堪言。皇家香港警務處葛柏總警司更是貪污的指標人物,葛柏多年來暗地裡運用自己的職權貪斂大筆財富,賣官鬻爵。葛柏東窗事發後立即潛逃英國。 廉政公署 成立後,首要任務是要緝捕葛柏歸案。葛柏終在1974年4月在英國家中被當地警方拘捕,並於1975年1月在廉署人員押解下引渡返港,判監四年,「四大華探長」之稱的呂樂、韓森、藍剛和顏雄多等香港警察許多中上階層警官也紛紛逃亡英 、 美 、 臺灣等地方,吏治為之一清 。 1973年10月17日,正式提出要設立一個直接向香港總督一人負責,而且獨立於政府架構的撲滅貪污罪行專員公署,以便專門調查貪污案件。公署名為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 廉政公署現僱有職員約一千四百多人,幾乎全部以約聘 形式受聘,其中逾半數職員已在廉政公署服務超過十年。 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於1974年2月成立後亦即時接手調查葛柏案 。 廉政公署 (簡稱廉署;英語: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縮寫:ICAC)於1974年2月15日根據《香港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條例》成立,是獨立及直接向香港政府首長(香港回歸前為總督,後為行政長官)負責的紀律部隊及執法機構,以肅貪倡廉為目標,採取防止、教育及調查三管齊下的方式執行,其調查對象於成立初期限制於公務員,後來擴展至公共事業機構,進而包括所有私人機構。現任廉政專員為